4月中旬,上海公司出台《收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项目收尾阶段的财务管理工作,用财务制度强化对收尾项目的约束和管控。这是该公司在推行精细化管理中财务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不断创新,以确保项目收益“颗粒归仓”。
进入2015年,该公司嘉定回城西路项目、扬州新万福路桥梁项目相继进入收尾状态。如何在繁忙的收尾人员管理、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编制、竣工移交等工作中避免因收尾管理力量削弱而导致财务管理不规范,确保收尾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成为该公司财务人员的重点关注。
《办法》明确界定工程已实质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进度的95%以上为收尾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部在进入收尾阶段时,相关财务事项移交公司财务部管理。《办法》对收尾项目责任人、收尾项目认定程序、财务资料移交具体内容、会计档案和出纳资料、合同及重要文档等均做出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办法》的出台有力地保障收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受控。(牛耀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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